条码费也是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取的费用之一。
电子商务费、进店费、条码费等一系列商超单方面规定的霸王条款,逼得供应商们有苦说不出。有市民建议,应该尽快将收费标准列入法律条文规定,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供应商 合同被超市扣留想维权都没办法
商超乱收费,压力最大的当属经销代理商们。“商超里搞活动制定了哪一类商品出广告费,再加上促销费、节庆费等,最后自己赚到的钱只有利润的10%左右 。”8月16日,一位向某超市供货的孙女士说。另一位供应商王先生反映说,自己与某超市签的合同,本应双方各一份,但实际上两份都被超市“霸占”,说这是“规矩”。“即使将来有什么不满意也没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合同都在他们手上啊。”王先生说道。
除了经销商,往超市里直接供货的厂家也是很无奈。“有些超市比较好,严格按照国家的标准收费。但也有一些相反,乱七八糟费用真不少。不过没办法,产品不进超市宣传不出去,只能自己认栽。”一厂家的负责人张先生说,“听说这段时期政府一直在整顿,眼看马上又要续签合同了,希望能有所成效。”
消费者 违规费用那么多咋让我们来埋单
记者在芝罘区的沃尔玛、振华购物中心等超市进行了调查,10名受访市民中仅有李女士一人知道商超有乱收费的事。李女士说,自己觉得很不合理,不过没办法,就算国家相关部门进行控制,超市还会在别的方面变相收费。听说商超有乱收费的情况后,市民于女士抱怨道:“再多的费用最后都是我们消费者埋单。”
“我觉得如果将收费标准在法律条文里进行明文规定 ,可能就会避免这些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正在超市里选购商品的邢女士说。
毒瘤难剜为哪般?
本来要卖一块钱的东西,摆到了货架上却成了一块五,这五毛钱不是装进了供货商的腰包,而是被零售商七加八加地加进了自己的账本里。尤其是到了消费旺季,供货商有心降价促销,但又被这费那费压得喘不过气来:降价吧,亏不起 ;不降吧,市场拱手让人;涨价吧,那更是逆天。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这是每一个供货商的无奈。有关部门治理了一年又一年,但这颗疯长的毒瘤似乎一直剜之不去。霸道,这是贴在大型零售商身上的一个醒目的标签。店大欺客,在目前零售商处于劣势的状况下,单凭个别供货商要想改变现状实属不易。
对这种潜规则的迷恋和纵容,也助长了不正之风。为了摆个好位置 ,为了多卖三五斗,有的供货商不但对零售企业开出的种种收费习惯了来者不拒,还会攀比着向零售企业献媚卖好,宁可自己受穷,不能让零售商不给好脸色。这样,强弱双方只能是一团和气,更何况羊毛出在羊身上,我给你交钱,我会找我们共同的“上帝”——消费者埋单,我何必还要和零售商闹不愉快呢?
由此可见,要剜除毒瘤是一个大工程,严查严管是一方面,打破这内部的潜规则更为重要。
来源: 半岛网-蓝色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