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从事市场营销和管理工作,也在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工业品、酒水等多个行业从业过。在市场实践过程中,碰到过各种各样的厂家与经销商和代理商之间的矛盾,开始时也是很紧张,后来就见多不怪了,常常可以随手化解。在这个过程中,以主动权来论,厂家占的权重,一般要远远大于经销商或代理商。但是,这多和当时的管理者有很大关系。正确、合理地处理随时发生的各种矛盾很重要,而不论那一方强加给对方的不合理要求,最终都会自食其果。只有相互关照、平等互利、合作共赢,才是共同发展的基础。
现在,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中国近十年的快速发展,各个行业的厂家与经销商之间的关系,日趋成熟,相对理性。那种过激的、非要闹它个“你死我活”的矛盾越来越少了,“和谐”的、“好合好散”的,成为普遍现象。日化行业也不例外,也正在走向厂商之间的理性合作、客观合作、分享合作,那种“厂大欺商”、“客大欺店”的现象,正在渐渐减少,当然,也会越来越少。这其中体现的化解之道,是此类问题减少的关键。因为,不论是厂家还是经销商,谁都不愿意由于行为过激、举措失当,损害各自的利益、品牌、信誉,或者说自身长期积累起来的价值。
孔子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而现代西方强调市场经济下“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但是,市场和岁月告诉我们:变。是永恒的!这,就是客观。不要希望可以自然地终老一生,但是可以一直去努力。发展,是永恒的!这,就是理性。企业要发展壮大,经销商、代理商也要发展壮大,谁不发展壮大,谁就会被另一方所淘汰,是厂家淘汰经销商、代理商。还是他们淘汰厂家,时间会告诉我们。而且,不同的经营理念,必然带来不同的发展命运,时间越长就会看的越清楚。
如果,厂家和经销商都能更深切地看清事物的本质,更深刻地理解市场经济的本质和市场发展的本质,我们的厂商之间就会主动地进入理性合作、客观合作、分享合作,把合作带给他们的历程,看作是一次人生有意义的历程,存大同,弃小异。那么,我所说的化解厂商矛盾,呵护产品品牌,就是一个简单的问题,并且可以在过程中预防、避免,也就会最大限度地减少产品品牌的负面影响的事发生了。
使产品品牌增值,价值观是关键
一旦厂商之间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首当其冲受到损害的,就是使产品品牌减值。近期发生的“比亚迪经销商事件”,就是一个范例。在我看来,比亚迪不是把自己的经销商看成是合作伙伴,而是把自己的经销商,当成了利益榨取点,为自己保计划、保规模、保销量,不管不顾经销商的“死活”,“拼命”向经销商压销量,最终导致合作多年的经销商纷纷离去。这里,比亚迪的价值观念出了问题,他把自己向经销商的产品“移库”,当成了市场销售。市场好的时候,看不出这种观念有什么问题,一旦市场不好,就显现出这种观念的“严重问题”:影响和破坏厂商合作基础、损害和侵占经销商利益、向经销商转嫁问题和矛盾、产品品牌减值、严重时,会重挫企业成长和发展,甚至,不慎而断送发展前程。要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首要解决的就是价值观,厂家和经销商,谁都不要把对方当成利润增长点,双方的利益和利润都来自于市场,也只能来自于市场消费,只有市场消费了,才能分享利益。如何避免此首类问题不在日化企业中重演呢?
要先从解决生产企业的价值观开始,因为大的厂商问题的“暴发”,大多来自厂家的不合理要求。那么合理的要求是什么?如何才是合理而不是过分?
先给自己的企业战略定位。自己的企业是行业中最好的企业吗?以高、中、低,或大、中、小,比较一下自己在行业中的位置。自己企业生产的产品是行业中最好、较好、一般,品牌影响力在行业中很强、较强、一般。只有厂家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才不会把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强加给经销商或代理商去做,才不会把自己完不成的销量,强加给经销商去完成,也就不会产生由厂家引发的“过激行为”。
有了合理的战略定位,就可以依据自己的战略定位,选择和培养“门当户对”的经销商、代理商,根据自己的产品特色、风格、发展选择适宜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客户,包括经营理念的认同,价值取向的相近。而不是为了短期的销售,不加取舍、不分优劣的选取合作伙伴。“门当户对”的选取经销商、代理商,为今后厂家在发展过程中,避免和减少厂商纠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当然在“门当户对”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动态的客户分类,把合作的经销商、代理商参照销量分大、中、小,参照回款信誉分优、中、劣,参照综合分A、B、C、D。在国与国的交往中,说是“国家不分大小。一律平等”,其实,在交往过程中,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处理厂商之间的关系,也要根据大小、权重有区别的对待。而且,在与大客户的交流、沟通的过程中,厂家的领导也要深入其中,重大事项要先与他们沟通。
如果管理者是半路接手管理客户,就要在坚持相互关照、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按上面的顺序,先行理顺客户,然后对等合作。当然这其中,与当事的管理者的性格、风格、经历也有很大的关系。只是,应该在企业管理的原则下,发挥自己的管理个性,过于强势、过于弱势,或不分轻重、大小的对待经销商、代理商都不好,合理、理性、客观最重要。千万不要忘记,不论厂家多么好时,都不能、也不要把自己当成经销或代理商的“上帝”。
经销商信誉要增值,长远发展是关键
一旦厂商之间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事端是由经销商引起的,经销商在行业内的信誉当然大幅减值。在我看来,无论一个经销商多么大,对于厂家而言,都只是一个点,而厂家则是个面。而如果几个或一批经销商都出问题了,那问题一定不能完全是经销商的,就象“比亚迪经销商事件”。但是,做为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样不能把厂家当成自己的利润点,没完没了的要这要那,总象厂家欠你的。当然,合理的政策支持,合理的宣传品支持,合理的销售反点及时兑现,是情理之中,不为过分。
经销商在与厂家合作的过程中,应该强化的是自身信誉的不断增值,通过借助厂家的产品平台,借力厂家的品牌平台、借势厂家的规模平台,来强大自己,成就自己在区域发展中的利益最大化,同时要依靠自己团队的智能、依靠自己对区域市场的深刻了解、依靠自己对区域市场的商机把握,来实现区域市场的销量和可持续发展,把工作重点和主要精力放在市场潜力挖掘上,从市场中获取最大收益和利润,才是真正的成长壮大之路和可持续发展之策。也只有你的市场好了,才会获得厂家的更多支持、更多信任和更多尊重。必竟“厂家品牌不能上刺刀,解决战斗还要依靠经销商的终端”。而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要依据发展顺序,理解和尊重厂家的意愿,但不能违背自身的发展原则,在产品组合选择上要慎重,也要合理,一个品系、品牌可以做大做强,就不要强求多品系、多品牌,选择不好,不是利益,反而可能是包袱。在产品和品牌组合上,可以,高、中、低梯次组合,也可男系、女系并列组合,还可以专卖店与超市品种组合,前提是差异组合,一个厂家能满足供给的,就不要多个厂家进货。在与厂家合作中经销商、代理商不能把自己当“土黄帝”、“地头蛇”,越好越要适当低调,可忍则忍,除非忍无可忍,任何时候都不必主动与厂家挑起事端,不要去品尝两败俱伤的“苦果”。
合作多元化,相互理解是关键
一旦厂商之间产生了“你死我活”的矛盾,无论是谁引发的,两败俱伤是必然结果,而且,事从两来莫怪一方。带来的不仅仅是厂家品牌价值、经销商信誉损伤、还有市场受挫、销量下滑、损耗精力等多种不可事先预知的问题。不论是厂家还是经销商放弃合作,都将面临重新选择更好的合作,来弥补市场空白或是品种空缺,都要再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所以说良好的合作更重要。那么,就只有在合作的过程中,厂商之间都有意识地增加更多的合作元素,方为上策。
如在以利益为基础同时,增加感情要素,双方都把产品当作合作的基础和桥梁,而不是制约对方的筹笃。在以市场为基础的同时,增加智慧要素。共同分享成功经验,成功模式;共同分享有助于双方成长和发展的有益信息,厂家多向经销商提供智力支援,象派出市场诊断工作组、派专业培训导师等。还可以以品牌为基础,增加观念要素。厂家提供产品文化、企业文化蓝本,经销商参照改编符合自己的文化要点,双方寻求更多意识相似,观念相通的认知要素,就可在认知和思想上更容易沟通。以长远合作为基础,境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如果厂家和经销商,都是借助一个产品品牌共同成长壮大起来的,相互沟通就更容易,这其中就包含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如果还有相互的参股,相互的期权,相互的员工互派、定期的高层互动等,各种可能的紧密相联,就可以大大减少,甚至消除那些厂商之间可能产生的“你死我活”土壤,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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