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卖场的赚钱来源是进销差价,也就是说在零售价格一定的情况下,谁拿到的进价更低,谁就能赚更多的钱。这就是说卖场控制成本要靠开源节流,这开源里采购成本就是源头,因此,每个卖场几乎都把采购成本管理看得极为重要。采购成本是谁在把控的,采购!因此,采购成本的管理核心,就是如何管理好采购。进什么商品、以什么价格进来、交易条件如何、这些无一不是由采购在负责的,所以,把采购管好了,采购成本自然就管好了。
长期以来,卖场都是把与供应商谈判的权利下放到采购个人身上。从管理的成本上看,这种“一对一”的谈判模式,的确是为卖场节约了谈判成本,也提高了谈判效率。但与此同时,却也催生了“行业腐败”,导致了卖场资源的“流失”。由于供应商终日要看某一二个采购的“脸色”行事,也更加催生了各类“行贿”行为的发生。从生意的角度看,供应商想方设法地与采购“拉关系”、“套近乎”,无非是为了日后变本加厉地把自己的“损失”收回来,从采购那里谋取更多的“利益”。在这个问题上,任何一个供应商对采购的“投资”,都是要讲“回报率”的,没有好的“回报率”做基础,谁也不会白当这个“活雷锋”。
采购个人操作的这种传统模式看似高效省钱,其实确实变相的增加了卖场的采购成本。采购和供应商的暗箱操作,实际上就是把本来该给卖场的,揣进了采购私人的腰包,本来这家企业在卖场里销售,卖场可以得到100快的利益,结果采购个人拿走了30块,这30块不光是卖场的损失,还为卖场增加了30%的采购成本,利益的减少就是成本的增加,受损的还是卖场本身。
很多卖场也意识到了采购个人操作的弊端,也看到了这种方式对成本的影响,也想了很多的管理模式来约束,但效果不一而足。无论怎么约束,如果采购的操作权限依然在个人手上,那么这个问题就没有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因此,卖场要想彻底扭转目前的这种谈判方式谈来的隐性负面性,就得从体制上入手——改变现有的谈判模式。变目前这种“一对一”的谈判模式为“小组谈判”模式。我们来具体看看这两种模式的分析:
“一对一”谈判模式的优缺点
优点:“短”、“平”、“快”。短:一个人可以决定,没有冗长的流程约束;平:通俗地说就是沟通起来简单,没有太多形式上的限制和要求;快:操作起来很方便、迅速,马上就能解决问题。
缺点一:对采购个人素质和能力要求较高。正所谓“人上一百,形形色色。”采购是一个宠大的群体。而这个群体中每一个个体的素质和能力往往有着很大的“差距”。既有那些有职业理想,自律性较强的采购;也有那些抱着“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捞一票就走人”的采购。“一对一式”谈判,对于那些个人素质、能力欠佳的采购来说,很难做到真正以卖场利益为出发点,他们对卖场采购成本的侵害也是最大的。
缺点二:缺少“把关”环节,容易对谈判质量造成影响。人都是主观的,很难做到真正地客观。而这种“一对一”式谈判,由于谈判人、决定人都由采购一人担当。一旦采购受自己主观意识影响,很难从客观上来做判断,便会对谈判的质量造成直接影响。
缺点三:“一言堂”,容易滋生腐败。任何一腐败行为,都需要其特定的“土壤”。从字面上看,既然是“腐败行为”,那自然是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进行这种操作,就需要一个“暗箱”。而“一对一”的谈判模式,恰好具备了进行暗箱操作的“土壤”。由于是采购一个人说了算,没有“第三方”做证,所以许多“潜规则”得以心照不宣。无论是供应商给的,还是采购拿的,其实都是卖场的,这些利益链上的蚕食者在满足自我利益的同时,拉高了卖场的交易成本。
“谈判小组”模式的意义
客观的说,谈判是一项非常具有专业性和挑战性的工作,要求的能力和素质也是多方面的,一个人很难每个环节都做到最好。所以,小组作业的模式正好可以弥补这个不足。在谈判模式中,与“一对一”谈判相对的就是谈判小组模式。从字面上看,谈判小组这种谈判模式,就是运用团队力量来弥补个人的不足,同时杜绝谈判采购的腐败现象。通常说来,谈判小组是由几个各有所长的人员共同参与谈判的过程。如数据分析能力强的、表达能力强的、协调能力强的、一线非常了解情况的人员等组成。他们在谈判中既可以分别负责合同、重要促销、跨区合作等不同事务的谈判也可负责同一事务的不同环节谈判。
在整个谈判过程中,每个人只负责相关的部分,谈判的最后结果则由小组成员共同做出决策,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单独说了算。
实施“谈判小组”谈判模式的意义在于:
人员构成的科学性。俗话说“三个臭皮匠,顶个朱葛亮”。由谈判小组而不是采购个人来担当起谈判重任,在人员构成的科学性上,自然具有许多方面的优势。尤其是当谈判陷入僵局时,多一个人则往往更容易把握谈判的局面。每个人由于经验、能力、精力多种客观条件的限制,不可能具备谈判中所需要的一切知识技能。因此,需要小组其他成员的补充一配合。
分工的合理性。在谈判小组中,每一个谈判成员所扮演的角色和肩负的责任是不一样的。这种分工上的不同,将更有助于卖场方面把握主动权。小组谈判有利于谈判人员采用灵活的形式消除谈判的僵局或障碍。如,小组某一成员可以担当谈判中间人或调节人的角色,提出一些建议,缓和谈判气氛,也可以采用小组人员相互磋商的办法,寻找其他的解决途径,避免一对一的谈判中要么“不”,要么“是”的尴尬局面。
制约的均衡性。在谈判过程中,每位谈判人员只能针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发表意见。这种将权力分散到不同的个体身上的做法,能够对采购的权力起到某种制衡作用。由于谈判最后的决策是由小组共同决定的,而不是由采购一个人说了算。能够很好地制约采购手中的权限滥用。供应商腐败一个人容易,腐败一群人就不容易。
谈判结果的利益最大化。谈判小组的这种谈判模式,在设制初期就是本着卖场利益的最大化而设置的。因此,按照这种谈判模式操作的结果,必然会引导利益朝向卖场。任何个人的私利想法都不会有萌芽的土壤,只能共同培育卖场的利益之花,不然,完不成任务谁都不会有好结果。
体现公司的整体实力和团队能力。我们在衡量一个企业的实力时,往往是看该企业团队的协同作战能力,而不是哪一个个体的能力。在谈判中,谈判小组之间的配合度和协调能力,将直接体现卖场的综合实力水平。此外,团队的智慧与力量也是谈判取得成功的保证。试想,如果谈判双方在人数上有差别,人多的一方就很可能在气势上占了上风,人少的一方则可能会因寡不敌众,而让自己丧失了信心,最终败下阵来。
加大对供应商的控制力。通常说来,对付一个人好对付,对付一群人可就不那么容易了。这是最简单的一个道理。由谈判小组和供应商谈判,自然会加大供应商的心理压力。从而加大谈判小组对谈判整体的把控能力,从而保证采购条件的最优化,成本控制的合理化。(刊登于《中国洗涤化妆品周报》第1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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