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关于查处含海娜花染发化妆品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浙江等地针对媒体报道的“海娜花染发剂”系列产品的问题,食药监部门已依法调查处理。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染发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取得化妆品许可批件方可生产销售。
经核,我国未批准过含有“海娜花”成分的化妆品,市场上所用宣称含有“海娜花”的染发类化妆品均为非法产品。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上市销售宣称含有“海娜花”染发类化妆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予以查处;涉及注册地属辖区内的网站、网店在网上发布宣传、展示信息的,应要求相关网站删除或提请相关部门屏蔽相关宣传信息;涉及其他省(区、市)的,及时向相关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协查或通报;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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